18小時
屋頂作業主管是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規定,雇主應指派受過訓練的專人,在屋頂作業現場監督勞工安全的人員,負責決定作業方法、檢查設備、指揮勞工使用防護具、確保安全措施有效,並需每年或每三年完成18小時的職前訓練及6小時的在職訓練,以預防墜落等職災發生。
6小時
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,雇主對擔任下列工作之勞工,應依工作性質使其接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