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課程資訊【初訓】

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第11條規定,雇主應於事前使其接受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  •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【2小時】
  •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【3小時】
  • 特定化學物質之主要用途及毒性【2小時】
  • 特定化學物質之漏洩預防及作業環境改善與安全衛生防護具【3小時】
  • 特定化學物質之測定【2小時】
  •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危害及急救【1小時】
    通風換氣裝置及其維護【3小時】
   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執行【2小時】

近期開課資訊

報名資訊

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課程資訊【回訓】

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,雇主對擔任下列工作之勞工,應依工作性質使其接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

  •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【2小時】
  • 特定化學物質之主要用途及毒性【2小時】
  •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執行【2小時】

近期開課資訊

【日間】115年08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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